财政部关于筑路机械报废年限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
2017年3月1日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和《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我们制定了《应用指南》,现予印发,与《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同步实施。(一)通常情况下,政府会计主体应当按照表1规定确定各类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表1:政府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固定资产类别 内容 折旧年限 年 房屋及构筑物 业务及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为深入贯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 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2、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粤财资 〔2014〕16号)附件 1 《政府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来源:财政部 (一)通常情况下,政府会计主体应当按照表1规定确定各类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表1:政府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遵循本应用指南中表1所规定的固定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资产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0〕2号)同步废止。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
2024年4月17日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和《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我们制定了《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现予印发,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 2017年8月14日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和《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我们制定了《应用指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 2024年6月17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农办机[20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 农办机 [2024]4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 发布部门: 能源部 发布文号: 能源基[1991]498号 按照国家计委计标[1988]407号文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关于:“本定额未列入的机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按照本定额的编制原则和方法进行补充”的精神,我部组织编制了《电力建设行业施工机械台班 能源部关于颁发《电力建设行业施工机械台班补充 2025年2月20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通知 财会〔 2001〕57号 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管理企业集团(公司):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范企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法律法规 财政部2024年10月11日 关于印发《兵团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兵农机发〔2024〕9号 各师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兵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兵团农业机械 关于印发《兵团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实施方案》的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共同制定了《农业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 农办机〔20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 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2020年11月13日 医院专用设备的折旧规定医院专用设备的折旧规定医院专用设备的折旧规定医院专用设备的折旧规定各类医疗设备,由于各自采用的技术、工作原理、应用的材料及使用频率的差异,其使用寿命有长有短,因此其折旧年限就有所区别,根据1998 年财政部和卫生部医院大型医疗设备专用设备的折旧年限是多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
2025年3月3日 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 有关要求的通知》(农办机〔2018〕22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 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办财〔2012〕133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 市 财 政 局 Beijing按照国家计委计标[1988]407号文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关于:“本定额未列入的机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按照本定额的编制原则和方法进行补充”的精神,我部组织编制了《电力建设行业施工机械台班补充定额》,现已通过审查,予以颁发,自1991年1月1日 能源部关于颁发《电力建设行业施工机械台班补充 2012年10月20日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机报废 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农业厅(局、委)、农机管理局、财政厅(局)、商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务局、商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由於此網站的設置,我們無法提供該頁面的具體描述。百度安全验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文件 农办机〔2024〕4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 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 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农牧)厅单(局、委列)、市农业农村文件 Beijing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
2024年6月29日 为深入贯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部署要求,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提升农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经商商务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 2024年10月8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规范性文件栏目。 各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市属有关单位: 为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提升农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及《关于发布 关于印发《上海市持续推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2025年2月21日 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以下简称《通知》 )规定的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 、(转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来源: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粤财资 〔2014〕16号) 序号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一 交通运输设备 (一)机动车 1 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 15年附件 1 《政府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来源:财政部 2024年9月14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商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财政局、商务局,长春新区农林水务局、财政局、商务与文化旅游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商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商务厅关于 2024年9月9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 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订阅 农办机〔20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发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

关于大力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动大规模设备
2024年7月2日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和《江苏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苏政发〔2024〕41号),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 —4— 五、关于报废机械拆解处理。回收企业严格按程序对回收的 报废机械进行拆解处理,拆解时应全程录相,按要求建立拆解档 案,并通知农业农村部门派员监督。对回收的农用北斗辅助驾驶 系统核心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防止重复流入市场,保障数据安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2025年2月21日 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筑养路机械分会是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的专业性分支机构,由从事道路施工机械、养护机械的科研院校和企事业单位自愿组合的全国性非营利行业组织。代表和维护全行业的共同利益及会员的合法权益;为政府服务,为会员和行业服务;在政府和会员之间发挥纽带和桥 筑养路机械分会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筑养路机械分会2020年8月24日 苏农规〔2020〕10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商务局: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 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意见 2024年6月17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农办机[20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 农办机 [2024]4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

能源部关于颁发《电力建设行业施工机械台班补充
发布部门: 能源部 发布文号: 能源基[1991]498号 按照国家计委计标[1988]407号文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关于:“本定额未列入的机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按照本定额的编制原则和方法进行补充”的精神,我部组织编制了《电力建设行业施工机械台班 2025年2月20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通知 财会〔 2001〕57号 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管理企业集团(公司):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范企业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法律法规 财政部2024年10月11日 关于印发《兵团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兵农机发〔2024〕9号 各师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兵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兵团农业机械 关于印发《兵团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实施方案》的